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骑电动车不戴头盔磕伤头部 幸遇交警及时送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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骑电动车不戴头盔磕伤头部 幸遇交警及时送医

骑电动车不戴头盔磕伤头部 幸遇交警及时送医

6月16日,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周村大队发布一起典型交通事故,一名男子骑行电动(diàndòng)自行车时未佩戴安全头盔(tóukuī),不慎摔伤后头部血流(xuèliú)不止,幸被及时送医。

周村(zhōucūn)交警近日接到群众报警,在周隆路体育场路口东北角处,一名男子(nánzi)骑电动车不慎撞到路边摔倒,伤势较重,无法行动。接警人员立即与在附近执行勤务的高塘中队取得联系,高塘中队指导员王健带领辅警许颜麟(xǔyánlín)火速赶到现场(xiànchǎng),第一时间确认男子伤情。

伤者(shāngzhě)头部摔伤较重,血流不止。王健立即拨打(bōdǎ)了120急救电话。等救护车赶到现场,交警协同现场人员小心翼翼地将伤者抬上救护车,紧急送往(sòngwǎng)医院救治。

周村交警提醒广大市民(shìmín),出行时(shí)务必注意交通安全,尤其是骑行电动车时需佩戴好安全头盔,确保自身安全。

(大众新闻·鲁中晨报记者(jìzhě)贾亮 通讯员朱秦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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